根據教育部標準 ,小學生畢業以前,要學會兩百個英文字彙, 其中包括八十個應用字彙(會拚寫且應用於聽說讀寫) 和一百二十個認識字彙(不必會拚寫,只要看得懂)。 事實上教育部將英語列入國小教材的主要目標有三: 一是培養”基本溝通能力”,如日常的請求、問候、讚美、道歉、打電話等生活應對; 二是建立”學習英文的興趣與方法”, 三是增進學生對本國與外國文化的了解,了解彼此文化的差異。 這三種能力的基礎夠扎實,孩子將來的英語學習,就不會輕易地有放棄英文的想法。 李櫻一再強調,國小學習的重點是在”字音關係”,只要把二十六個字母、語音辨識的能力學好就夠了。 若我們讓七、八歲孩子的學習方法與內容,完全沿襲當年自己國、高中學英文的填鴨方式, 恐怕只會提早消耗他對英語學習的興趣。 (摘自親子天下實戰教養系列1) |